(2025年9月8日-9月14日)
l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公告 l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l 关于公开征求《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l 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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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公告 2025年9月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9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七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共92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共320家、超限车生产企4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变更扩展产品:汽车生产企业有159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689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家。第三部分暂停、恢复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产品自2025年8月8日起暂停生产、销售的企业有16家。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1、自行申请注销企业准入许可的企业有2家。2、自行申请注销产品类别的企业有1家。3、产品属企业自行申请注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的有1家企业的7款车型。
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七批)》的车型共432款。一、节能型汽车车型14款,包括天然气轻型商用车车型12款,天然气重型商用车车型2款。二、新能源汽车车型418款。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54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32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28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11款。
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达标车型共521款。第一部分新车型共519款。其中:一、纯电动汽车车型417款。包括乘用车车型68款,客车车型46款,货车车型55款,专用车车型248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型90款。包括乘用车车型57款,客车车型1款,货车车型5款,专用车车型27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12款。包括:客车车型2款,货车车型4款,专用车车型6款。第二部分重新申报后符合新技术要求的车型共2款。其中:一、纯电动专用车车型1款。二、燃料电池专用车车型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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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2025年9月10日 来源:共和和信息化部 |
9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消息。
消息称,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部署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提升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置质效,督促企业规范营销宣传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护航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非法牟利问题。(1)通过制作虚假图片、视频,捏造故事,炒作和散布涉车企负面话题,恶意解读汽车企业销量波动,攻击汽车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等,赚取网络流量,获取商业利益。(2)利用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科普”等名义,通过以商养测、以测养商、开展商测结合的虚假或不规范测评等方式,获取商业利益,甚至要挟汽车企业提供“保护费”。通过在汽车产品上市发布和汽车企业融资等重要节点,发布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或在评论区带节奏等,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3)利用主板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制造新型“网络水军”,产出虚假内容,制造虚假热度和趋势,规避平台监测,谋取非法利益。
二是夸大和虚假宣传问题。(1)对汽车、动力电池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2)汽车企业操纵机构或评测类账号等搞虚假或不规范测评。引用、捏造虚假数据,选择性披露销售数据,巧立名目发布销量排行等各种榜单。(3)借助展会、论坛等行业活动及网络营销宣传活动,制造、炒作话题,造成行业及社会不良影响。
三是恶意诋毁攻击问题。(1)以遏制、打压竞争对手为目的,诋毁攻击汽车企业或者汽车产品,抹黑企业声誉或者商品声誉,对企业进行恶意投诉。(2)组织、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及“饭圈”粉丝,联动发布涉汽车企业及企业家的虚假、负面信息,煽动网民情绪,打“口水战”,恶意抹黑竞争对手。(3)汽车企业高管利用自身影响力在网上“拉踩”引战。
《通知》强调,要通过组织企业自查、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分析研判,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强化汽车行业网络乱象处置力度。组织汽车企业、相关网络平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引导汽车企业向网站平台、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企业属地省级网信办举报反映汽车行业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及“饭圈”粉丝等网络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快速处置渠道,依法依约关闭并公开曝光一批参与汽车行业网络乱象的媒体账号。深挖网络乱象背后的公关公司、营销公司等代理方团队及购买其服务的汽车企业,依法打击惩治。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社会工作、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网络平台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采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等的网络水军、“黑嘴”的甄别管控,健全平台涉企侵权信息投诉举报、争议标签、一键关联辟谣内容等产品功能,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行业协会要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建设。汽车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觉抵制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及“饭圈”粉丝等网络乱象。要形成合力,持续净化汽车行业网络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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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2025年9月10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9月10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会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函告称,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1月9日。
《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出厂文件,共七章。本文件规定了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汽车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出厂文件。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液化天然气燃料的M2、M3、N2、N3 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参照执行。本文件代替GB/T 36883—2018《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
目前我国天然气汽车飞速发展,2025年天然气商用车的国内渗透率已达到30%,并大量出口中亚、东南亚、美洲等地,影响范围逐步扩大。天然气汽车技术日益成熟,并出现诸多基于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天然气汽车节能减排技术方案多样化,如高压缸内直喷液化天然气汽车、同时装有CNG和LNG燃气系统的天然气汽车、天然气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新产品和新技术,需要在修订标准中进行规范。
十四五期间,众多天然气国家和行业标准修订和发布了新版本。其中GB 19239—2022作为强制性标准,替代了GB 19239—2013和GB/T 20734—2006,在行业引起较大影响。GB/T36883—2018标准中引用了大量关于GB 19239、QC/T 755等标准,经过使用单位的长期使用和验证,标准里的部分条款表述需进一步准确,相关的条款需要更新。
2024年3月,国家各部委联合发布《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2025年实现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为标准研制指明方向,提出更高要求。
2025年9月,ISO 12614系列转化国家标准GB/T 44851系列正式发布,是我国主动融入国际标准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升了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国际化水平,是天然气汽车标准的重要参考和指引。
因此,为健全燃气汽车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汽车引领和支撑作用,修订GB/T 36883—2018标准就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本文件将推动了燃气汽车标准体系的完善,更好地支撑企业和社会的发展,为行业产品开发提供了相关技术要求,提升了LNG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电气化水平,指导新技术规范开展研发应用。文件的实施将对促进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融合、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支持国内产品的出口发展、加强国际贸易沟通起到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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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2025年9月1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通知称,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作方案》指出,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挑战仍然存在,行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制定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从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等4个维度,提出了15个方面工作举措和3个方面保障措施,其中包含的细化措施有60余项。
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贡献积极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着力扩大国内消费。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共三项工作举措。 (二)持续提升供给质量。包括:以技术创新激发潜在消费需求,以标准升级引领产品质量提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汽车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共四项工作举措。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包括: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行业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加强报废和回收利用管理。共四项工作举措。 (四)提升国际开放合作水平。包括:促进汽车出口提质增效,提升汽车出口金融服务水平,完善物流运输体系,深化中外多层次合作。共四项工作举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 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央地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加强产业发展新阶段重大问题研究,研究制定符合当前实际、面向未来需求的支持政策体系。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创新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政策落实。 (二)强化运行监测。构建央地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和关键领域发展动态分析,针对重点地区、主要企业、关键领域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研判。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持续编制新能源汽车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建立重点人才清单、人才库。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联合培养,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提高复合型人才本土化培养能力。拓展引才渠道,加大车用芯片、操作系统、基础材料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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