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10月22日)
l 关于汽车行业标准《餐厨垃圾车》征求意见的函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l 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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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行业标准《餐厨垃圾车》征求意见的函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0月16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公布“关于汽车行业标准《餐厨垃圾车》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的汽车行业标准QC/T 935《餐厨垃圾车》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6日。
《餐厨垃圾车》(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和贮存,共八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 故障分类和统计。本文件规定了餐厨垃圾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采用二类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餐厨垃圾车。本文件是对QC/T 935—2013《餐厨垃圾车》的修订,与 QC/T 935 2013 相比,修订后的标准内容更趋合理和完善。
餐厨垃圾车主要用于餐(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转运,近年来,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行业飞速发展,餐(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也逐步向专用化方向发展,伴随着餐厨垃圾车市场需求端的变化,餐厨垃圾车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关键技术参数得到了较大提高,现有标准已无法指导产品的研发;同时,原有的行业标准QC/T 935—2013《餐厨垃圾车》于2013年发布实施,标龄已达10年,标准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均需进行扩增。基于此,修订餐厨垃圾车标准具有很大的必要性,通过该标准的修订,为该产品的设计和安全使用提供最新有效的技术指导与支持,也便于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该类车辆的管理。
我国市政环卫产业迎来了高速发展期,餐厨垃圾车无论在市场容量还是产品质量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产品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同时,随着市容环境管理的不断提升,对于餐厨余垃圾收集和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的治理力度也逐渐加严,上海、北京等地区都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技术要求更高的地方标准,因此,行业标准技术要求需要紧跟行业产品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标准的技术指标。通过本次标准的修订,一方面解决标龄老化问题,保证标准的时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餐厨垃圾车技术水平的革新,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规范餐厨垃圾车生产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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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2023年10月17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0月17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会公布“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6日。
《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一般要求、试验场地及环境条件、试验顺序、试验准备、静态测试和检查、基本性能试验-空载、失效试验-空载,失效试验-满载、基本性能试验-满载,共13章。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用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装备了符合GB/T 5620定义的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的且满足GB/T 15089规定的M2、M3及N类车辆。由于电动车(混和动力和纯电动车辆)一般都带有联合制动功能,其制动过程中一般都是由电力再生制动和传统的气压或气顶液制动系统联合作用的结果,随着工况的不同,电力再生制动和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的参与比例会不同,因此需要分开单独进行评价。如果仅评价电动车的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则电动车的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性能试验可参照执行。
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气压及气顶液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对提高车辆制动系统安全性水平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商用车制动系统的常用标准的 GB 12676 2014 的中规定了部分试验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是对 GB 12676 2014 的试验方法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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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2023年10月17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0月17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会公布“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6日。
《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噪声限值、测量仪器、测量条件、动力系统、测量方法、试验报告,共九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测量点及传声器位置;附录B(规范性)响度和尖锐度评价指标的计算;附录C(资料性)测量记录表,共三个附录。本文件规定了客车车内噪声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2和M3类车辆。本文件是对GB/T 25982-2010《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的修订。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对车辆的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高。客车由于载客量大、综合燃油经济性好而在各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客车车内噪声是评价乘车舒适性的一项重要指标,且客车车内噪声对驾乘人员,特别是对驾驶员会产生很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驾驶员疲劳,其会干扰驾驶员的思维,容易使驾驶员精神无法集中,产生烦恼的感觉,影响行车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因此,世界各国制定了日益严格的噪声法规对客车车内噪声进行限制。同时客车车内噪声水平也是影响其市场占有率的重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客车电动化趋势愈加明显,相对于常规传统内燃机汽车,纯电动客车由于没有内燃机及其排气系统等,其车内噪声水平明显优于常规传统内燃机汽车。由于没有了发动机及其排气系统相关噪声的影响,使得纯电动客车的车内噪声显得更为明显。然而于2010 年发布的GB/T25982-2010 噪声限值和测试方法已经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要,为了满足国内客车企业对于车内噪声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客车技术电动化发展的需要,在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占据产品竞争力优势,因此,必须对GB/T25982-2010进行修订。
通过该标准的修订,补充完善了新能源客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修订完的标准可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能够为企业提供科学、准确、统一的客车车内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对企业研究采用降低车内噪声的新技术,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客车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具有较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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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10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公告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管理,现将2024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申报涉及的相关标准
1、按照GB 29753-2023《道路运输 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 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企业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并填报相关备案参数。 2、按照GB 13057-202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的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的第一阶段。企业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并填报相关备案参数。
二、在产车整改涉及的相关标准
按照GB 20075-2020《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应尽快核实产品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2024年1月1日起,未整改的车型应按标准要求停止生产,同时,未整改车型也将列入《公告》整改车型库进行处理。 请车辆生产企业提前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的整改,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要求补充提供检验报告。请检验机构做好资质认定及备案,保障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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