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8月6日)
l 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l 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l 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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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2023年8月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编写。鼓励企业基于现有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三)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四)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30个、15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累计数量超过300个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40个、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10个、5个。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常态化受理各省(区、市)2021、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共同组织开展验收评审,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七)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 (八)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线上评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指出,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巩固实体经济根基、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汽车制造企业应予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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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3年8月3日 来源:公安部 |
8月3日,公安部网站公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制度供给、优化管理服务、提升安全水平,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公安部研究推出26项措施。其中,与汽车行业直接相关的措施有以下几项:
一、方便农村群众申办交管牌证。推进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试点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下放至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优化摩托车科目一考试内容,改进摩托车考试组织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交管服务。
二、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推广路口交通精细化组织方式,持续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在交通流潮汐特点明显的道路设置潮汐车道,探索设置多乘员车道。因地制宜在学校、医院门口设置限时停车位,支持鼓励住宅小区和机构停车位错时共享。进一步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三、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进一步放宽城市道路对新能源厢式和封闭式货车的通行限制。推广城市货车通道,保障货车顺畅进出禁限行区域内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监测路网交通运行态势,强化区域间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疏导分流保障机制,及时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
四、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实施国产新能源小客车及国产其他小客车新车上牌前生产企业提前查验、车辆管理所免予查验制度,进一步简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和二手车出口登记手续。积极配合推动建立安全可循环的车辆固废回收体系,大力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停车位建设。
五、保障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促进共享经济、网约房、民宿、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智能网联汽车等新经济健康发展。
六、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危化品运输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平台机制,健全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电子运单、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推动加强全过程闭环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消除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路段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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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8月3日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8月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抢抓汽车产业重构机遇,加快推动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支柱,乘势而上建设“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共四个方面。
发展目标确定,通过三年的建设,目标到2025年,汽车技术水平、场景应用和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产业空间布局不断完善,质量品牌效益持续提升,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核心的汽车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在做大做强汽车产品国际化贸易的基础上,汽车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引领全球。
——先进制造业发展增长极。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200万辆,全球汽车“含深量”显著提升,汽车产业工业产值达到万亿级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引进一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引导一批传统ICT企业向汽车电子拓展,发展一批生产模式创新企业,探索建立数字汽车城,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进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低碳应用”发展模式。产业空间持续拓展,产业分工协作不断优化,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产业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高。立足深圳、辐射湾区、放眼全球的“一核、双心、多区”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形成。
——关键技术创新引领地。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新体系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智能装备、整车集成及车网互动等领域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自动驾驶等领域技术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努力推动车用操作系统引领国际、国内标准,汽车工业软件产业生态逐步完善。
——车能路云融合试验田。全力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双智”试点城市,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规模,完善网联化、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率先开展,示范运营突破千辆,商业化应用全国领先,打造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车联网先导区和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标杆城市。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0万个,超充站300座,推进综合能源补给体系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创新融合互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
——推广应用示范先行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70%,位居全国前列。拓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氢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技术及产品商业化,争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试行车辆统一设计运营服务标准。树立深圳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标杆,引领全球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建设。新能源汽车新消费、新体验模式逐步丰富,汽车文化、创意设计实现引领。推动汽车金融、交付、采购等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
——新能源汽车出口桥头堡。加快构建深圳汽车“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体系,以产运贸一站式出口基地为依托,拓展合作国内外龙头车企,拓展汽车出口运输航线,加快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的交易、整备、检测、物流、金融一体化出口基地,加快构建以“买全球、卖全球”为特色的现代化汽车产业体系,到2025年,年出口量超60万辆。以国际级联盟、会展、赛事为媒介,提升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重点任务包括十大工程30项具体要求。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工程。包括:突破整车集成与数字化制造技术,开展新一代电池技术创新与突破,加大电机电控及充电前瞻技术攻关,引领智能化技术研发攻关。二是产业发展筑基赋能工程,共4项。包括:打造高水平汽车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安全可控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优化布局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共3项。三是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工程。包括: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建设为世界级汽车制造城,将坪山-龙岗片区、南山-宝安片区打造为国际领先的汽车研发创新中心,打造差异化特色产业区,强化区域协同联动,共4项。四是产业规模质量跃升工程。包括:打造整车产业链条,巩固优势产业环节,加强产业短板建设,培育汽车电子新动能,共4项。五是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工程。包括: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撑管理体系,共3项。六是绿色低碳创新示范工程。包括:促进汽车生产绿电消费,加强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应用,促进汽车循环经济发,共3项。七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领工程。包括: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开展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汽车示范应用,共2项。八是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工程。包括: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打造规模化出口基地,共2项。九是质量标准服务领跑工程。包括: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服务平台,搭建汽车标准创新平台,共2项。十是汽车文化创意体验提升工程。包括:打造深圳特色的汽车文化,营造创意体验新模式,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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