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10月23日)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l 关于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质量参数测定方法》和《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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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0月19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印发“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8日。
《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架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共七章。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诊断接口的信息安全架构、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诊断接口作为车辆诊断网络的核心节点,承载了车辆刷写及控制等重要指令功能的执行,其安全性不言而喻。推进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标准的广泛应用,可以大幅降低整车信息安全风险,具有巨大的安全价值与社会效益。本次编制的《汽车诊断接口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不仅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有关,而且与系统部件企业、安全厂商、检测机构等相关。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为零部件厂商和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提供安全开发的技术支撑,引导车辆及相关产品满足行业信息安全要求,进而提升车辆的信息安全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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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了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模式,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列入附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的试点企业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共11家主体单位,以及11家主体单位各自的联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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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质量参数测定方法》和《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10月21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印发“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质量参数测定方法》和《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两项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汽车质量参数测定方法》和《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汽车质量参数测定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数据记录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 测量记录。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的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及测量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代替 GB/T 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本标准是我国汽车标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内容,完善了现有整车标准体系。
基于汽车质量参数的重要性,对汽车质量参数的准确测量十分重要。现行标准GB/T 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给出了地秤法和车轮负荷计法两种测量方法,其中地秤法要求在测量时地秤应能够容纳车辆的所有车轮;车轮负荷计法要求使用与车轮数量相当的车轮负荷计。为解决在实际测量过程中,地秤长度不能容纳车辆所有车轮、车轮负荷计数量不足等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问题以及规范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测量方法,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行业内组织开展标准修订工作。
汽车质量参数是汽车设计和整体布置的关键参数,对车辆性能及安全性有重要影响。在汽车动力性、操纵稳定性以及制动性能等测试中,汽车的质量参数对测试结果影响较大,因此汽车质量参数测量的准确性极其重要。本标准结合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标准中测量方法,使标准可操作性更加,更加具有参考意义,方便汽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的统一及推广。
《乘用车 行李舱 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测量方法、标准容积代码、标准容积的表示方法共六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 行李舱标准容积记录表。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和行李舱标准容积代码。 本文件适用于M1类车型。本文件代替GB/T 19514-2004《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本标准是我国汽车标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内容,完善了现有整车试验方法标准体系。
乘用车行李舱容积,是乘用车非常重要的一项参数,容积大小常常直接影响客户的购买意向,目前各汽车企业公布的行李舱容积标准并不统一,实测数据与官方数据存在不符的情况,尤其电动车保有量的大幅提升,老版的行李舱容积测量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
1)针对电动车的行李舱容积测量中,目前的标准并未定义前置行李舱的测量要求和标准,同时由于电动车行李舱内部装置如充电线等内容的增加,并未做出明确说明;
2)原标准中未明确夹层储物格以及备胎坑的容积定义和要求;
3) 目前标准对于行李舱容积的测量说明并不清晰明确,因此造成测量结果偏差大。同时行李舱容积代码的定义逻辑容易混乱,不利于统一。有必要通过标准的修订和完善统一行业认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标准对行李舱标准容积的区域定义、容积代码,测量方法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完善。实施后,可规范行业内的行李舱标准容积测量方法、为强制性标准提供测量方法参考、规范引导汽车产品开发设计、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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