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8月7日)
l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5批)公示 l 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二批车型目录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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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8月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大行动、政策保障、组织实施共五个方面。
总体目标是:“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 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 年前达峰。
重点任务共六大项,包括: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
重大行动共两大项,包括: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将汽车工业列入重点任务和重大行动之一。多方面涉及汽车行业,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中提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在“积极推行绿色制造”中提出,支持汽车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提出,围绕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四是在“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中提出,在汽车、机械、电子、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业打造数字化协同的绿色供应链。
五是在“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中提出,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开展电动重卡、氢燃料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标准,制修订汽车节能减排标准。到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乘用车和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20 年下降25%和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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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5批)公示 2022年8月3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
8月3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5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实施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45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2273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28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3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294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230款;挂车达标车型71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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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二批车型目录申报的通知 2022年8月3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8月3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印发《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第二批车型目录申报的通知》。
通知称,2022年上半年,尽管受疫情影响,但经过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6.1万辆和260.0万辆,同比均增长1.2倍,市场表现超出预期。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中汽协会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6月中旬在江苏昆山组织了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的首站活动,得到了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
为了进一步深化下半年的活动,推动更多适应农村消费特性的新能源车型进入下乡车型目录,现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申报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车型。
申报车型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质量稳定,适应农村消费场景; 2、申报车型的价位优惠后应在20万元以内,适合农村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需求; 3、去年或今年达到一定的销量,并且未来半年内不会出现车型停产、停售等情况; 4、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拥有基本的售后服务和销售网络。
请各单位申报前,对申报车型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同一单位,可最多申报8款车型。如需申报8款以上车型,可与协会进行联系。新能源车型进入下乡车型目录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更新,第二批目录为增补,因此已在本年度首批目录中的车型,可以不再申报。
本次车型申报采用在线方式,申报网站为: https:∥wj.qq.com/s2/9717890/c565/
可以对申报的车型进行多次修改,修改后,同一账号的前次申报会自动被覆盖。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0日,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申报,并注意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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