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7月17日)
l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l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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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7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
公示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一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678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23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55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982个,其中汽车产品1652个、摩托车产品330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49户企业的353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22户企业305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8户企业13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9户企业35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691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93户、摩托车生产企业97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4829个,其中汽车产品4589个、摩托车产品233个、三轮汽车产品7个。本批有11户汽车生产企业的15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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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动机分会 |
7月1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动机分会发布“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动机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9月11日。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发动机及驱动电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要求、结果评定等共六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 发动机主要特征和与试验有关的资料;附录B(规范性) 驱动电机主要特征和与试验有关的资料;附录C(规范性) 发动机净功率试验方法;附录CA(规范性) 发动机净功率试验结果;附录D(规范性) 驱动电机系统净功率和最大30分钟功率试验方法;附录E(规范性) 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M类和N类汽车用发动机和驱动电机系统,依据制造厂提出的净功率相对于转速变化的曲线,进行净功率试验以及驱动电机系统最大30分钟功率试验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往复活塞发动机(点燃式或压燃式)或转子发动机(点燃式或压燃式),但不适用于自由活塞发动机。
本文件适用于驱动电机系统。
汽车分动器作为越野汽车重要动力总成之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在当下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分动器技术更是日新月异,整车自主品牌与技术创新需要分动器作为基础,分动器的自主创新又对整车产业的发展产生强大推动力,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本文件代替GB/T 17692—1999《汽车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国内主机厂及分动器企业此前均参照QC/T291-1999《汽车机械式分动器性能要求》、QC/T292-1999《汽车机械式分动器台架试验方法》进行产品开发及验证。由于近年来分动器产品在制造工艺、结构设计、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试验方法(包括台架试验及整车试验)和评价指标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新出现的电控机械式分动器、气动机械式分动器、链式分动器等产品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没有统一规定。为了解决汽车分动器各项分类及其总成、零部件、技术参数术语及定义的标准化问题,同时促进汽车分动器行业制造、技术水平的发展,由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等单位提出了《汽车机械式分动器总成性能要求和台架试验方法》标准的制修订申请。
2020 年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工信厅科函﹝2020﹞181 号文件,在该文件中,批准该项目计划号为2020-0489T-QC,计划名称为《汽车机械式分动器总成性能要求和台架试验方法》,计划起草单位为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等。
2022 年3 月,项目起草小组对标准草稿进一步完善,秘书处针对前次会议讨论情况和意见反馈情况,再次总结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严格合理,将目前流行的、新型的汽车机械式分动器结构(但对目前没有定性的一些新结构在标准中也不盲目体现)、新工艺全部体现在标准中。这些统一的名称尤其是对新结构名称的统一将会消除汽车机械式分动器行业内理解的偏差。《汽车机械式分动器总成的性能要求和台架试验方法》标准编制中,注重调研和在行业上征求意见,内容经过国内许多主机企业充分讨论,将会得到分动器相关单位的广泛认可和使用。鉴于以上两点,该标准将引领汽车机械式分动器行业健康、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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