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7月5日)
l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公示 l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l 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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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公示 2020年6月29日 来源:工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
6月29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2批:公示)》的车型共2033款。其中,客车车型125款、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车型6款、载货汽车车型1634款、牵引车辆车型220款、挂车车型4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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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20年6月29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
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了修订后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修订后重新发布。
新修订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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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2020年6月30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 |
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发布《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
公告称,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令 第44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9年度中国境内144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093.00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80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56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643.4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10.7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417.33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85.53万分。
其中,119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001.75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61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5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604.6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55.5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387.47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80.50万分。25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1.25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905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2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8.79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5.16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29.86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5.04万分。
附件《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中包括:表1:2019 年度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企业积分核算情况(达标企业共有58家);表2:2019 年度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企业积分核算情况(不达标企业共有8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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