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6月21日)
l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l 关于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l 关于公布第2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l 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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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0年6月9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6月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函称,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工作,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请发送至xiaohan@vecc.org.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系统 框架、软件功能要求、联网方式、实施要求等七部分。以及附录A (资料性附录)数据采集项目、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联网数据交换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定期检验、注册登记检验、转移登记检验、监督抽测的数据采集、保存、交换方式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联网和数据共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截至2019年底,全国参加环保定期上线检验的汽车共有24780.88万辆,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98.1%。全国已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共计8847家,其中8260家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新标准能力扩项,具备新标准要求检测能力;全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机构双怠速检测线共计17604条,稳态检测线9768条,简易瞬态检测线9359条,自由加速检测线13576条,加载减速检测线14835条,OBD检测线27341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有必要在国家层面继续出台相应规范要求,对各项检验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以满足全国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监管工作的需要。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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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2020年6月17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 |
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公布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4批)拟发布内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
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42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60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39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3355个,其中汽车产品2940个、摩托车产品410个、三轮汽车产品5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17户企业的332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5户企业316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5户企业8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7户企业8个型号。
申报本批《公告》变更扩展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51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645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04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共计8756个,其中汽车产品8481个、摩托车产品263个、三轮汽车产品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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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2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2020年6月17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6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第2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第21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
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1批)》的达标车型共1771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107款、货车达标车型166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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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20年06月19日) 2020年6月19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20年6月18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291家企业6875个车型(22541个信息公开编号)22607546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71个车型、431452辆车(占轻型车信息公开环比增加总数94.1%)。其中,国内生产企业268家、6194个车型、21463502辆,国外生产企业24家、681个车型、1144044辆;轻型汽油车企业282家、6178个车型、21757802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42家、249个车型、703680辆,轻型柴油车企业30家、309个车型、121352辆,轻型燃气车企业10家、136个车型、21485辆,轻型两用燃料车企业3家、3个车型、3227辆。
重型车:共有484家整车生产企业的12163个车型241875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219个车型、7928辆车(占重型车信息公开环比增加总数11.9%)。35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597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506款,重型燃气机91款),其中92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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