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3月10日)
l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l 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7批)》的公告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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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 2019年3月5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公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中化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粮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办公厅:
为贯彻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50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案》(发改能源〔2018〕1271号)有关要求,及时掌握有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在积极稳妥推进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专项工作领域取得的最新进展,我局将建立专项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内容
报送的信息月报应包括文字材料和附表两部分,文字材料部分重点简述本省(区、市)或企业开展专项工作的月度最新进展(包括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成立、推广方案/布局规划制定、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地方性政策法规出台、舆情监测引导等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应对举措、下一步工作意见与建议等。
二、报送时间安排
各省级政府和中央企业指定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企业)相关信息,自2019年3月起,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月报信息报送我局。
三、其他要求
(一)指定专人负责。请各省级政府和中央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明确专人负责,并于3月8日前传真反馈。
(二)严格时效质量。请各省级政府和中央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报送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省(区、市)、中央企业上报的情况,及时开展检查、督查和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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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时开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5日 来源:装备中心 |
按照《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及《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承担《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组织申报、宣贯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材料申报
企业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注册),网址:http://202.106.120.128: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企业在线申请开通《目录》申报功能,按要求填写相关《车型报告》或《申请报告》,并将填写的材料打印、加盖法人签章和企业公章后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一式三份)。
二、车型申报
1.企业登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2.同时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可按系统使用说明,选择“同时申报”功能,实现“一次填写,多项申报”的目的,减轻企业重复填写、重复申报的负担。
3.请于2019年3月19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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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7批)》的公告 2019年3月8日 来源:工信部 |
3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7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7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2批)予以公告。
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325户,新产品共计1369个。
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19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315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234户、摩托车生产企业81户)的1324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1035个、摩托车产品289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依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归纳后,通过技术审查的产品共计995个(其中:汽车产品794个、摩托车产品201个)。
同时,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2批)》,共包括37户企业的84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36户企业8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户企业1个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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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3月08日) 2019年3月8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3月8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发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年03月0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年3月7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67家企业1291个车型(2358个信息公开编号)1496239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75个车型、102958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51家、1011个车型、1300642辆,国外生产企业16家、280个车型、195597辆;轻型汽油车企业67家、1217个车型、1461437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24家、74个车型、34802辆。公开车型均为国六b(除1款进口车型为国六a外)。
重型车:共有10家整车生产企业的20个车型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10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157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其中31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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