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方得网
2024年9月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在商用车方面,方案明确了多项支持措施: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实施方案》重点围绕9个领域,明确5项保障措施,在落实国家要求基础上注重地方创新,确保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江苏省商用车行业的升级换代,加速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