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车网
日前,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强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实施汽车、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行动以及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快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力争到2024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1.5万辆以上,同比增长30%;二手车交易量超过20.5万辆,同比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量1.45万吨以上,同比增长10%。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3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加1.5倍;二手车交易量27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1.7万吨以上,较2023年增长30%。
在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适时开展汽车置换更新。